校园一卡通服务中心关于毕业生离校办理卡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21 15:52
校园一卡通服务中心关于毕业生离校办理卡务的通知

  为方便毕业生办理毕业离校手续,避免因校园卡使用不当而造成不必要的麻烦,特提醒应届毕业生注意以下事宜:

  1、 按学校相关管理规定,毕业生离校后,校园卡不收回,留做纪念,校园卡取消原有身份功能,消费功能保留,可在校内继续使用一年,不需办理退卡手续。

  2、毕业生临近离校前请注意把握好校园卡存款额度。校园一卡通服务中心不办理现金退款手续。若需退款,请仔细核对与校园卡对应的工行卡卡号或提供在武汉市工商银行开户的银行卡帐号及相关信息,到校园一卡通服务中心登记。我们将尽快将您校园卡内余额转入对应的工行帐户。 

  3、考取本校研究生的本校毕业生请于本年度9月1日以后使用圈存机更改身份信息,无需换卡。

  4、校园卡仅限于本人使用,毕业生不得将校园卡转借他人。

  校园一卡通服务中心  

  2014-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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